專利權轉讓需要走哪些流程?專利權轉讓什么時候生效?
一.專利權轉讓需要走哪些流程
1、首先要了解專利技術貿易的模式,普通實施許可:許可方(即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實施其專利,許可方仍保留使用該項專利或再與第三方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獨占實施許可:被許可方取得獨占實施該專利的權利,任何他人(包括許可方)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排他實施許可:被許可方有權實施,許可方也有權實施,但許可方不得再許可任何第三方實施。分售實施許可:被許可方可以在許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許可方的專利。交叉實施許可:兩個專利權人以技術互惠交換的形式相互使用對方的專利。專利權轉讓: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轉讓給他人。
2、簽訂專利許可證合同,合同有以下條款:1、前言;2、合同術語定義;3、合同的標的:指技術范圍的確定和說明。寫明專利的種類、名稱、申請日、批準日、有效期等;4、費用的支付:分為一次總算支付、提成費。
二.專利權轉讓的方式有幾種
1、整體的專利技術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fā)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yè),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fā)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fā)明權。
整體專利轉讓方式的轉讓人和受讓人可簽訂獨占實施許可合同。這種合同是指專利權人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以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對專利進行獨占性實施,從而排斥包括專利權人在內的一切人實施該項專利。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yè)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給第三方。依此方式,受讓人在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以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享有對專利的排他性實施權。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專利權人可不得再許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實施該項專利,但專利權人可自行實施。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于某個企業(yè)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yè)或個人。按照普通實施許可合同,合同的被許可方根據許可方的授權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按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實施該專利,同時專利權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時間實施該專利以及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的權利。
三.專利權轉讓什么時候生效
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如果不經過登記和公告,專利權不會發(fā)生真正的移轉,受讓方也不可能真正享有專利權。